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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 服務學習辦法

新竹縣義民高級中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

     103818日行政會議通過

104年2月24日行政會議修訂

 

.目的:

().為培養學生健全人格、正確價值觀、關懷人群社會,並養成勞動及日常生活之良好習慣,推行服務學習。

(二).增進學生關懷生命、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養成學生服務學校、社區及動手實做、

     體驗生活的態度。

().推動具教育性、持續性與利他性之服務,使學生認識生命的價值,啟發學生對生命的尊重。

 

.服務學習範圍:

類別

服務內容概述

社會福利

關懷老人、協助義賣、發送食物資源予低收入戶、協助維修器材設備等。

輔導工作

輔導低年級或弱勢、低成就學生課業、生活照護。

環境保護

協助環境美化、環保宣傳、資源回收、環境清潔或落實禁煙區勸導工作等。

生態保育

協助生態保育宣傳、生態調查或辦理生態保育維護活動。

文化建設

藝文展演活動、整理書庫、寄送節目表單、繪製海報、協助文物調查或文化史蹟調查、導覽解說、諮詢服務或編輯刊物等。

衛生保健

協助防疫宣導、反毒活動、病床陪伴、病床康輔等。

交通安全

協助交通安全宣導、交通導護、老人及身障者上下車或過馬路等。

社區服務

打掃社區環境、認養公園、照顧路樹、協助辦理社區活動等。

公眾服務

服務臺諮詢、引導民眾洽公、整理資料、協助民眾填寫文件等。

休閒服務

協助辦理文藝、體育、休閒活動、管理場地及器材、帶領兒童及青少年進行戶外活動等。

其他

義工服務(校內各處室義工服務等)、協助救護、主題服務(如品德教育、生命教育等)等。

 

.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學習時間:

利用寒暑假、班會、社團活動、綜合活動課程、空白課程、課餘、假日或其他適當時間進行服務。

 

.實施方式

     ().學生於入學後,由學校發給「服務學習紀錄卡」一張,供紀錄服務內容及認證用,學生應妥善保管。

        在校三年期間若服務紀錄超過一張卡,可至學務處訓育組領取新的紀錄卡;若紀錄卡遺失或破損,

        需至學務處訓育組購買新的紀錄卡,但遺失紀錄卡上面原有的服務認證與時數將無法追朔。

   ().學生每次參加服務活動應記得攜帶「服務學習紀錄卡」,並取得活動證明或服務對象之證明章記。

   ().學校公告周知校內外服務學習活動時數,使每位學生都有公平參與之機會。

   ().學生以個人身分參加校外服務時,得告知學校老師與家長,協助評估其安全性,且必須取得導師及

        家長同意後,才可參加。

   ().以「社團」或「班級」為單位辦理之服務學習活動應事先向學務處訓育組申請,待核可後始可辦理。

        社團或自治性組織辦理之活動應由指導老師陪同指導;班級辦理之活動應由導師陪同指導,以確保其

        具教育意義及活動安全性。活動辦理完成後應於7個工作天內完成成果報告。

   ().服務活動結束後3日內至各單位進行認證,逾期不再受理。

   ().校方秉持誠信原則依據要點登記服務時數,若有違規或經人檢舉,查證屬實取消其服務時數。

 

.認證方式:

().認證時數:學生服務時數以0.5小時為一基準單位,未滿0.5小時不予採計。

().校內服務學習活動:由學校行政處室簽章認證(已有記獎勵之服務工作、改過銷過、愛校服務、

     領有工讀金的工讀生不得認證,如班級幹部、各科小老師、環保義工等)

().校外服務學習活動:攜帶學校之「服務學習紀錄卡」去該單位簽證,

     由該主辦單位負責發放認證時數。

 

.獎勵與輔導

    ().每學期的服務時數於學期中依學生自己狀況與時間去完成,不強迫規定時數

         (校內外如有服務活動會公告於義民高中學務處網頁中)

    ().請導師能加強鼓勵學生每學期都能有參與校內外服務活動的認證,

         學校方面不會利用寒暑假對個別學生提供服務活動與時數的認證

         上學期時數須在寒假結束前補足,下學期時數須在暑假結束前補足。

    ().設立「服務楷模獎」,每學期將請各科主任依據學生服務當學期累積時數(滿30小時以上)

         特殊服務表現及服務內容種類等,每年級選拔優秀學生3名,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狀,以資楷模。

    ().導師可就學生參與表現於學期德育與群育成績中予以加分。

    ().校外服務時,應有良好表現,不得有違反校規情形。

    ().其它未盡事宜,以不砥觸學校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為原則。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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