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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使用宣導 / 擔心電磁波 民團要教部禁手機入校園

擔心電磁波 民團要教部禁手機入校園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為了青少年健康著想,環保團體、教師團體與家長團體呼籲教育部規範高中職以下學生在校園禁用手機。世界衛生組織日前公佈手機電磁波為「2B致癌物」,長時間使用手機得腦瘤及視神經瘤顯著增加,兒童腦部吸收電磁波比成人多210倍。他們要求教育部盡快立法規範。教育部表示將在今年實施相關規範。

針對校園手機使用規範,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台灣環境保護團體受邀參加教育部協商會議。教育部開會前,各團體先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立法,比照法國、馬來西亞,規範高中職以下的校園禁用手機。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北辦公室主任粘麗玉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所(IARC)已在今年531日公佈電磁波為「2B致癌物」,又在6月發表論文提醒,長時間使用手機者得腦瘤及聽神經瘤的比率明顯增加,每天使用手機超過30分鐘,連續十年得神經膠質瘤(腦瘤的一種)的機率將增加40倍。

學生使用手機比例高

根據2008年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所進行的調查,粘麗玉指出,國小、國中及高中使用手機學童的比例分別佔34.4%67%89.6%,金車教育基金會今年調查也發現1020歲的青少年80% 擁有自己的手機,顯示正值發育時期的學童及青少年使用手機比例非常高,長期暴露在電磁輻射的危險環境。

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吳麗慧觀察發現,學生在校園使用手機由學校各自規範,僅少部分學校禁止學生攜帶,理由是擔心影響學生學習效率、交友情況。她指出,學校對手機電磁波影響學生健康的嚴重性不夠了解,只要出現有家長反對聲浪,學校立刻會讓步。

 

▲世界衛生組織公佈手機電磁波為「2B致癌物」,長時間使用手機得腦瘤及視神經瘤顯著增加,且兒童是成人的210倍;19日環保團體和教師團體到教育部抗議,要求教育部立法規範在校園內禁用手機,為學生健康把關。(圖文/張舒涵)

 

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公佈電磁波與塑化劑同為「2B致癌物」,吳麗慧認為政府應立即立法禁止,電磁波不但影響學生學習能力,更摧殘身心健康。由於立法須經長久的行政程序,她建議教育部先行文各教育局處與學校,規定15歲以下學生都禁止攜帶手機上學。

2B致癌物恐威脅健康

粘麗玉指出,目前法國、馬來西亞政府下令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到校;日本的福岡與大阪也禁止帶手機到學校,如攜入校園,則交由導師保管。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代表也呼籲政府重視「2B致癌物」的嚴重性,要求教育部從下學期開始,嚴格執行禁止高中職以下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教育部環保小組執秘張子超回應,教育部邀集醫學專家、環保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已召開第兩次會議。他坦承,手機被列為「2B級致癌物」確實對學生健康有潛在風險,且會影響學習效率;但部分家長團體認為,學生禁用手機會造成家長接送的困擾,他們也認為,手機功能也可使用在查詢資料、傳簡訊,並非直接受電磁波傷害,不適合全面禁止。

考量各種因素,張子超說,目前各團體已達成共識,教育部會以國際衛生組織提出的研究作為校園安全宣導,提醒學生手機使用的潛在風險;此外,教育部將分別針對國中小和高中職訂定校園使用手機規範,比如規範上課、午休、朝會不得使用手機。張子超強調,教育部不會對此立法,訂定規範並非只針對學生,而是校園中的所有人都要遵守,地方政府或學校可依需求調整,預計今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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