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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

 

 

私立高中職學費補助一覽表(日間部)

   學費:中華民國112年11月6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3411A號公告

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94233A號公告

 

高級中等學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費收費數額表

學制

每位學生每學期補助金額
(單位:新台幣)

普通科

職業類科

免學費(25,400)

實用技能學程

免學費(25,400)

免雜費(商用資訊科3,300元、廣告技術科3,360元)

*備註:家庭年戶所得總額計列對象僅為父、母、學生本人,單親者則為監護人及學生本人。

科別

學費

雜費

實習實驗費

小計

普通科

(一年級)

25,400

4,510

110

30,020

普通科

(二、三年級自然組)

25,400

4,510

390

30,300

普通科

(二、三年級社會組)

25,400

4,510

0

29,910

資訊科

25,400

3,365

2,970

31,735

資料處理科

25,400

3,365

2,970

31,735

廣告設計科

25,400

3,300

2,970

31,670

幼兒保育科

25,400

3,250

1,520

30,170

商用資訊科

(實用技能學程)

25,400

3,300

2,965

31,665

廣告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25,400

3,360

2,965

31,725

 

 

義民高級中學「特殊減免」補助款申請須知

【補助款辦法查詢網址:https://svhs.ncnu.edu.tw/index.aspx

身份資格

補助金額

繳交資料

若學生具

重特殊

申請

低收入戶學生

學費+雜費+實習費

1.『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學生個人私章

中低收入戶學生

普通科、職科:學費+(雜費+實習費)X60%

實用技能學程:學費+雜費+(實習費)X60%

1.『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

2.學生個人私章。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

人士子女

條件限制:

家庭年所得總額(含父、母、學生本人)未超過新臺幣220萬元。

1.有手冊: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印本
鑑輔會鑑定:學生本人鑑輔會鑑定證明影印本

2.全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最近三個月以內)

3.學生個人私章

極重度

重度

學費+雜費+實習費

中度

普通科、職科:

學費+(雜費+實習費)X70%

實用技能學程:

學費+雜費+(實習費)X70%

輕度

鑑定證明(鑑輔會)

普通科、職科:

學費+(雜費+實習費)X40%

實用技能學程:

學費+雜費+(實習費)X40%

原住民學生

學費+雜費+伙食費10,500元

1.學生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一份(最近三個月以內)

2.學生個人私章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普通科、職科:學費+(雜費+實習費)X60%

實用技能學程:學費+雜費+(實習費)X60%

1.縣(市)政府核准之『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

2.學生個人私章

軍公教遺族
 

傷殘榮軍子女

符合資格者,依「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基準及請領規定事項」給予全公費、半公費或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1.撫卹令或年撫恤金證書影本

2.全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最近三個月以內)

3.學生個人私章

4.請至註冊組領取申請表

新竹縣私立義民高級中學 教務處 註冊組

電話:03-5552020分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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