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名稱 | 2-4學習弱勢學生扶助輔導計畫 | ||||||||||
計畫目標 | 1.拓展學習弱勢學生之生活視野,縮減社會階層落差,學習珍惜個人所有、重視生命,進一步能關懷、服務社會。 2.提升弱勢學生之自信心與學習動機,學習規劃未來生涯。 3.協助學習成低落學生,降低學習落差,增加學習意願。 | ||||||||||
工作內涵 | 工作項目 | 辦理處室 | 實施對象 | 辦理時程 | |||||||
閃亮的生命- 演講、座談會 | 輔導室 | 學習弱勢學生 | 101-103學年度 | ||||||||
生命教育小團體 | 輔導室 | 學習弱勢學生 | 101-103學年度 | ||||||||
弱勢扶助機構參訪體驗 | 輔導室 | 學習弱勢學生 | 101-103學年度 | ||||||||
弱勢學生補救教學 | 教務處 教學組 | 學習弱勢學生 | 101學年度 | ||||||||
具體內容 | 1.實施對象: 由導師推薦各班符合以下資格之一、二年級學生申請參加,再根據個別情形進行評估篩選: (1)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女 (2)失親、單親、隔代教養家庭之子女 (3)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 (4)原住民學生 (5)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 (6)懷孕學生 (7)無學習意願、動機或學習成就低落之學生 (8)其他經學校輔導單位認定有需要扶助之學生 2.實施方式: (1)閃亮的生命-演講、座談會 每學期一次,一次兩小時。遴聘社區機構、大專校院之講師,舉辦座談會及研習活動,提升學習弱勢學生之自我覺察與自信心。運用座談、團體活動、電影引導等方式實施。 (2)生命教育小團體 每週一次,一次一小時,每學期實施六次。依弱勢學生不同需求,安排並邀請leader到校帶領小團體,各小團體成員人數6~10人,與團體leader定期討論成員情形,適時調整。於團體課程結束後,追蹤小團體成員之成效。 (3)弱勢扶助機構參訪體驗 每學期一次,每次兩到三個小時。帶領學習弱勢學生參訪鄰近地區的弱勢扶助團體相關機構,並進行體驗活動,使其藉了解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與毅力,增加同理與關懷他人的心,進而珍惜個人所擁有之事物,積極進取。 (4)學習弱勢學生補救教學 依據學生實際需求及意願開設補救教學科目,每班人數到達10人,提出申請經教務處核准後即可開班授課。上課前須填寫申請表、上課時間、課程規劃、預期目標等,核可後進行補救教學,補救教學成績未達預期目標時,可繼續提出申請。 補救教學前針對補救之單元做診斷評量,並於實施補救教學後,針對相同單元再做評量,驗收補救教學成效。針對評量成績低落學生重覆復習教材,精熟後再進行下一單元之教學。 | ||||||||||
預期效益 | 1.提升學習弱勢學生之學習動機,增加其自信心。 2.培養學習弱勢學生同理心與服務社會弱勢族群的熱忱。 3.重新燃起學生對學習的興趣,並提升學生學習意願。 4.學生跟上教師原定班級進度,提升學習成效。 | ||||||||||
指標項目 | 101學年度 | 102學年度 | 103學年度 | ||||||||
目標 | 績效 | 目標 | 績效 | 目標 | 績效 | ||||||
校定指標 | 參加輔導小團體人數 | 8 | 達成 | 10 | ---- | 12 | ---- | ||||
參加生命輔導講座人數 | 30 | 達成 | 30 | ---- | 30 | ---- | |||||
弱勢扶助機構參訪體驗次數 | 2 | 達成 | 2 | ---- | 2 | ---- | |||||
補救教學前後學習成效提升人數百分比 | 60% | 續辦 | 65% |
| 7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