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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2-4學習弱勢學生扶助輔導計畫

計畫目標

1.拓展學習弱勢學生之生活視野,縮減社會階層落差,學習珍惜個人所有、重視生命,進一步能關懷、服務社會。

2.提升弱勢學生之自信心與學習動機,學習規劃未來生涯。

3.協助學習成低落學生,降低學習落差,增加學習意願。

工作內涵

工作項目

辦理處室

實施對象

辦理時程

閃亮的生命-

演講、座談會

輔導室

學習弱勢學生

101-103學年度

生命教育小團體

輔導室

學習弱勢學生

101-103學年度

弱勢扶助機構參訪體驗

輔導室

學習弱勢學生

101-103學年度

弱勢學生補救教學

教務處

教學組

學習弱勢學生

101學年度

具體內容

1.實施對象:

  由導師推薦各班符合以下資格之一、二年級學生申請參加,再根據個別情形進行評估篩選:

(1)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女

(2)失親、單親、隔代教養家庭之子女

(3)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

(4)原住民學生

(5)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

(6)懷孕學生

(7)無學習意願、動機或學習成就低落之學生

(8)其他經學校輔導單位認定有需要扶助之學生

2.實施方式:

(1)閃亮的生命-演講、座談會

每學期一次,一次兩小時。遴聘社區機構、大專校院之講師,舉辦座談會及研習活動,提升學習弱勢學生之自我覺察與自信心。運用座談、團體活動、電影引導等方式實施。

(2)生命教育小團體

每週一次,一次一小時,每學期實施六次。依弱勢學生不同需求,安排並邀請leader到校帶領小團體,各小團體成員人數6~10人,與團體leader定期討論成員情形,適時調整。於團體課程結束後,追蹤小團體成員之成效。

(3)弱勢扶助機構參訪體驗

每學期一次,每次兩到三個小時。帶領學習弱勢學生參訪鄰近地區的弱勢扶助團體相關機構,並進行體驗活動,使其藉了解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與毅力,增加同理與關懷他人的心,進而珍惜個人所擁有之事物,積極進取。

(4)學習弱勢學生補救教學

依據學生實際需求及意願開設補救教學科目,每班人數到達10人,提出申請經教務處核准後即可開班授課。上課前須填寫申請表、上課時間、課程規劃、預期目標等,核可後進行補救教學,補救教學成績未達預期目標時,可繼續提出申請。

補救教學前針對補救之單元做診斷評量,並於實施補救教學後,針對相同單元再做評量,驗收補救教學成效。針對評量成績低落學生重覆復習教材,精熟後再進行下一單元之教學。

預期效益

1.提升學習弱勢學生之學習動機,增加其自信心。

2.培養學習弱勢學生同理心與服務社會弱勢族群的熱忱。

3.重新燃起學生對學習的興趣,並提升學生學習意願。

4.學生跟上教師原定班級進度,提升學習成效。

指標項目

101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3學年度

目標

績效

目標

績效

目標

績效

校定指標

參加輔導小團體人數

8

達成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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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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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生命輔導講座人數

30

達成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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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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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扶助機構參訪體驗次數

2

達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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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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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前後學習成效提升人數百分比

60%

續辦

65%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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